2023-03-01 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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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纪录片协会组织开展的第七届(2022年度)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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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纪录片协会组织开展的第七届(2022年度)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纪录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申报事项整理如下。
作品分类 奖项设置和数量 参评条件 作品报送数量 作品报送时间 参评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推荐表》(附件1、附件2)。《通知》及《申报表》《推荐表》可登录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查询、下载。详情见:http://gdj.zj.gov.cn/art/2023/2/7/art_1229271393_2457843.html 《申报表》由作品报送单位填写,盖报送单位公章(如果是多家合作的作品,由第一出品方单位报送、盖章); 《推荐表》由推荐单位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十一地市广播电视学会统一填写,加盖公章。各县(市、区)参评的作品,必须列入十一地市广播电视学会《推荐表》,方视为具备参评资格。 2.《申报表》《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 一件作品1份《申报表》;其他材料包括:文稿1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3.参评作品请复制成USB闪存盘(U盘)报送,可接受的 视频文件格式为:MOVAVIMPGMP4。每个U盘只能录一个节目(系列纪录片报送时限送3集,须是系列片的第1、第2和最后一集,复制在一个U盘中);视频、声音要符合播出要求;所有参评作品U盘封套上务必注明参评单位、参评项目、节目名称、时间长度等。 4.主创人员署名。以对节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微纪录片、短纪录片、长纪录片一般署名不超过6人;系列纪录片不超过10人;所有署名都请注明岗位;超过6人或10人的,按“集体”申报,并附上全体主创人员名单(必须和节目后面的拉滚字幕相符合),盖上报送单位的公章,视为确认,附在《申报表》后面一起报送。获奖作品和作者名单将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并存档。名单公布、存档后不得再更改。 5.《申报表》《推荐表》《浙产电视纪录片题材备案表》(复印件)以及参评作品请一起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11号浙江广播影视资源中心夏琼收,联系电话:0571-56353007,13857172565。同时将《申报表》《推荐表》电子文本传送至浙江省纪录片协会邮箱:2264764973@qq.com,电子文本上请注明作品分类、名称。 6.各参评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无效。 7.参评单位须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丹桂奖”主办单位对因版权问题所产生的法律纠纷, 概不负责。 8.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不超过5分钟的片花,用于宣传;有权复制所有参评作品,通过指定网站、电视频道进行展映, 或制作成光盘供观摩学习 ,但不得做任何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