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

企业介绍

电视艺术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的文艺系,2001年在文艺系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基础上分出影视制作系,2004年在文艺系音乐表演专业的基础上分出音乐舞蹈系,同时文艺系更名为电视艺术系,2007年6月电视艺术系和影视文学系及影视制作系部分专业组成影视艺术学院,2010年6月更名为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2012年与电影学院分离,正式更名为电视艺术学院。
现状介绍:电视艺术学院是目前学校影视艺术类专业最齐全的学院。学院设有电视系、制作系、摄影系、录音系等4个系。已开设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三个本科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照明艺术)等两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等两个专科专业。
浙江省一级重点学科——“戏剧与影视”由学院负责建设。此外,学院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一个(广播电视编导);浙江省重点学科(A类)2个(广播电视艺术学和电影学);省级重点专业一个(广播电视编导);省级重点示范实验室一个(电视编辑及导播示范实验室);省级精品课程四门(电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编导业务、电视编辑、摄影技术与技巧)。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拥有在编教职工7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博士12人,讲师4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总数占60.7%,专业教师中“双师型”和有广电工作一线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达50%。学院实验设备先进完善,拥有演播室照明实验室等13个颇具特色的实验室和实训场所,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学院注重国内外合作办学,与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联合招收“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同时,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先后与英国考文垂大学、索福尔德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国外影视类院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互派本科生进行交流学习。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300余人,建院以来已为全国广播电影视界输送了近3000余名编导、摄像等广播影视专门人才。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企业联系信息

相关项目